一般销售条款(CGV)

1. 前言

1.1 | 一般术语

本一般销售条件构成下文所指定各方之间就本网站上进行的交易所达成的完整协议 HABANO & ALMA.

1.2 | 定义

卖方公司 指该公司 CLEAR MIST S.L.UNIPERSONAL
税号 CIF:B93769388,其注册办事处位于 Calle de Antonio López, 234, Puerta BJ – 28026 Madrid – 西班牙,专营雪茄、烟草衍生品、配件及保存类产品的销售。

买方客户 指通过本网站进行购买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HABANO & ALMA 属卖方所有。买方须为成年人,并具备合法缔约能力,依照本销售通用条款订立合约并使用本网站。

La 订单 指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一项合同约定,买方同意依照本销售通用条款购买所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当买方在卖方网站上选择产品或服务、完成付款流程,并由卖方确认收到该款项并接受订单时,该约定即告成立。

本网站 指由 CLEAR MIST S.L.UNIPERSONAL 运营的网络门户,主要通过以下地址访问 本网站。此在线平台使用户能够发现、了解并购买产品。它包括通过本域名提供的全部网页、互动功能、信息和服务。

产品与服务 指本网站上所有可供销售的商品和服务。这包括但不限于雪茄、烟草衍生产品、配件及用于保存它们的产品,以及本公司可能提供销售的任何其他商品。产品在本网站的相应页面上以尽可能高的准确度加以描述和呈现,包括有关基本特性、价格、供货情况、数量及技术规格的详细信息。

工作日 指周一至周五的任何一天,不包括全国性或地方性的法定节假日。

 

2. 产品与服务

2.1 | 产品种类

我们的网站提供多种与雪茄消费和保存相关的产品供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雪茄、小雪茄、雪茄盒,以及诸如雪茄剪、打火机、火柴和保湿盒等配件。

2.2 | 库存供应状态

  • 有库存 :产品可立即发货。
  • 有货:这些产品将在 1 至 2 个工作日内在我们的主仓库备妥。
  • 无货 :产品目前无货。

2.3 | 库存管理

我们努力保持产品可用性信息的更新。然而,我们供应商的库存可能会有所变动,您所订购的产品可能已无货。我们会定期核查供应商处的库存,以尽量减少不便。

如遇缺货,我们的客户服务将尽快与您联系,为您提供替代产品或其他选择。

2.4 | 产品信息

本网站上展示的产品描述、技术特性及图片仅供参考,不具有合同效力。尽管我们努力保持这些信息的准确与更新,但仍可能出现错误或遗漏。我们不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产品图片同样不具合同效力,可能与实际产品有所差异。

对于因某产品缺货(无论是我们库存还是我们供应商处)所导致的不便或损害,我们概不负责。我们承诺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尽量减少不便,并为受影响的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3. 价格

本网站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和/或服务价格均以 € 或 EUR 标示,并根据发货目的地而定,可能包含或不包含按现行税率适用的增值税(TVA)。这些价格仅涉及产品和/或服务,不包括运费、手续费和/或进口税,这些费用将在完成购买流程时计算并添加至订单总金额中。

产品将按买方确认订单时的现行价格计费,并以产品有货为前提。

本企业保留随时修改产品价格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4. 订单流程

4.1 | 产品查找

要下单,请先浏览我们不同的产品类别。找到心仪的产品后,选择所需数量,然后将其加入购物车。请注意,完成购买需满足不含运费 200 € 的最低订单金额。

在付款之前,您可以查看购物车,以修改数量或在需要时移除商品。此步骤让您可以核对订单详情,包括单价、数量和小计。

4.2 | 购物车确认

当您准备好进行购买时,请点击「确认购物车」按钮。系统将邀请您输入账单和配送信息,或在您已拥有账户的情况下登录您的账户。您还可以从可用选项中选择您的付款方式。

在最终确认您的订单之前,您需要确认已阅读并接受本销售通用条款。届时将提供销售通用条款完整文本的链接以供查阅。此项接受是继续操作所必需的。

4.3 | 完成购买

当您准备好完成购买时,请点击「下单」按钮。您将被跳转至一个安全加密的支付平台。在该平台上,系统将根据您所选择的付款方式,提示您输入付款信息。

我们的大多数支付合作伙伴均采用 3D Secure 协议,这是一道额外的身份验证步骤,有助于防止您的银行卡被未经授权使用。您可能会被要求输入银行发送的安全码,或完成其他验证方式,以确认您是所用付款卡的合法持卡人。

在通过 3D Secure 完成身份验证后,支付流程将进入由银行机构授权的环节。银行会核实您账户中是否有足够的可用资金,以及该支付请求是否合法。

4.4 | 订单确认

在您的付款通过验证后,订单确认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该邮件将包含订单摘要、结算总额及配送信息。此摘要即构成卖方对订单的接受,确立双方之间的销售合同,并表明备货与发货流程即将开始。我们可能会进行额外的核查,以加强交易的安全性。

订单发货后,您将收到一个追踪编号,让您可以在承运商网站上跟踪配送进度。

 

5. 付款

5.1 | 支付方式

我们提供多种付款方式以方便您在我们网站上的购物。您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订单,包括 American Express、Diners Club、Maestro、Mastercard 和 VISA。我们同样接受通过 PayPal、Union Pay 以及银行转账进行的付款。

对于信用卡付款,买方承诺使用其为合法持卡人或已获得合法使用授权的银行卡。买方必须提供准确、完整的卡片信息,包括持卡人姓名、卡号、有效期以及 CVV 安全码,均须与其卡片上清晰载明的信息一致。凡使用不正确或欺诈性信息完成的付款,均可能被取消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对于银行转账付款,款项须在下单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我们。请务必支付准确的金额。任何可能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均由客户独自承担。若我们未在此期限内收到付款,订单将被自动视为已取消。

5.2 | 交易安全

我们的网站对用户浏览器与本网站之间的所有通信均使用 HTTPS(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Secure)协议。该协议通过 SSL/TLS 对交换的数据进行加密,从而确保我们客户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的机密性与完整性。

 

在支付过程中,买方将被重定向至由我们值得信赖的支付合作伙伴之一所管理的安全平台。该平台配备了尖端的安全技术,并符合严格的国际支付安全标准,包括 PCI DSS(Payment Card Industry Data Security Standard,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

5.3 | 补充核查与交易确认

为确保交易安全,并保护我们的客户与公司免受欺诈侵害,我们保留对付款时所提供信息进行额外核查的权利。此类核查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提供的个人及财务信息进行验证。如有必要,我们可能会与您联系,以获取更多信息,从而完成对您订单的验证。

订单只有在所有必要的核查均成功完成后方会最终确认并发货。如果所提供的信息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验证,我们保留拒绝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5.4 | 同意与配合

在我方网站下单时,买方即明确同意接受这些可能的核查,并承诺在必要时全力配合,以完成其订单的验证流程。

有关买方订单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及财务数据,可能会被传输给专门从事在线交易核查与分析的第三方。

5.5 | 订单取消保留权

我们保留基于各种理由并由我方酌情决定取消订单的权利。这些理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库存供应问题、我方网站所示价格的错误、以往交易中产生的纠纷,或与交易安全相关的顾虑。

如决定取消您的订单,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和/或电话通知您。我们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尽可能采用与您购买时相同的付款方式。该退款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通常为取消通知后的 3 至 10 个工作日内。

由我方取消订单时,买方获得已付款项的全额退款,其中包含首程运费。我们不收取也不扣除任何行政费、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6. 修改、取消与退款

6.1 | 流程

若买方希望在收到订单确认后修改或取消订单,须立即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为此,请立即通过以下方式书面联系我们 我们的联系表单。只有以书面形式发送的申请,方会被受理用于订单的修改或取消。

6.2 | 修改权

买方在收到订单确认后,可要求修改订单中的某些内容,前提是该订单尚未进入发货处理流程。可修改的内容仅包括配送地址和配送方式。

客户也可以就其订单发货所需的包裹数量提出修改请求。将根据包裹数量和最终目的地收取额外费用。

但是,不可以修改产品数量、更换产品本身,或向订单中添加其他产品。

6.3 | 取消权

在订单发货之前,买方可随时按 第 6.1 条 所述方式通知我们取消订单。为便于处理,取消请求须从与账户持有人关联的电子邮箱发出,并注明订单编号。

发货前取消订单完全免费。无论订单金额多少,我们均不收取、也不扣除任何取消费、行政费或手续费,并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其中包含首程运费。

订单一经发货,即不再适用本条的取消权。买方此时可行使 第 9.4 条 规定的撤回权,或依 第 8 条 申请退货。

6.4 | 退款政策

您取消订单后,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取消,并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其中包含首程运费。我们不作任何扣减。

退款将尽可能采用与最初购买时相同的付款方式完成。我们不迟延地办理退款,且无论如何将在获知取消之日起 14 个自然日内完成。若退款系因 第 9.4 条 的撤回权而发生,我们可在收到退回商品或您提供已寄回凭证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暂缓退款。

退款实际显示在您账户上所需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并取决于相关银行机构的处理进度。

6.5 | 适用的限制

如果订单已被处理或正在为发货作准备,我们保留拒绝修改或取消请求的权利。订单一旦进入该阶段,即视为最终确定,不得修改或取消。

上述限制仅针对发货前的订单修改或取消请求,不影响买方依 第 9.4 条 享有的法定撤回权,也不影响 第 9.1、9.2 条 规定的法定符合性保证——后两者在订单发货并交付之后仍然适用。

 

7. 包裹的寄送与退回

7.1 | 发货条款

在我们网站上下的所有订单均按 EXW(工厂交货)国际贸易术语处理。这意味着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在我们的场所内备妥产品供提取。

但是,我们会为客户简化配送流程。

产品责任并非在产品于我方场所交付时,而是在产品离开我方仓库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自此时起,买方承担产品运送至最终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丢失或损坏、海关手续、税费及关税的缴纳。

视目的地国家而定,配送可由本公司直接完成,或由西班牙的第三方公司负责您订单的发货。

订单发货后,买方将收到一封包含追踪详情的电子邮件通知,以便追踪包裹直至送达的全程。客户有责任向受托承运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解决与配送相关的任何纠纷。本公司承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协助,以便利这一流程。

7.2 | 寄送方式

我们提供多种契合客户需求与偏好的配送方式。以下是可选方案:

  • 门店自取:所订产品将在订单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在本店备妥。届时将联系客户告知产品已可提取,客户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前来领取订单。逾期未取,可能会收取仓储费用以将订单继续保留在店内。
  • 国际配送:订单将交由外部配送公司,由其根据目的地国家选择最合适的承运商。
  • 国际优先(EMS):订单交由西班牙邮政的承运方,发往西班牙境内及国际。视具体情况而定,订单可能以挂号邮件方式寄送。
  • DHL(DAP,Delivery At Place):订单交由私营承运商 DHL 运送。进口税及其他关税由客户在收货时承担。
  • DHL(DDP,完税交货):此方式同样使用 DHL,但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公司承担所有关税及进口税费。这些费用须由客户在下单时预先支付。

7.3 | 配送时限与费用

  • 西班牙和安道尔:1 至 3 个工作日
  • 世界其他地区:3 至 12 个工作日

对于西班牙和安道尔,运费免费。

对于国际订单,运费或手续费在订单验证过程中自动计算,并取决于目的地、产品数量和/或订单验证时购物车中产品的重量。

所提及的发货时限仅供参考,可能因一系列非详尽列举的外部因素而发生变动,例如我们供应商的送货延误或物流方面的中断。

7.4 | 专业检查与包装

我们对产品的品质与保存倾注了特别的关注。所有商品一到达我们的仓库,便会接受严格的检验,以确保其状态无可挑剔。我们的设施配备了尖端技术,用以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从而确保始终维持雪茄保存的理想条件。

每件产品在发货前都会经过一次额外的检验,以此彰显我们对保持卓越品质的执着。为在运输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提供保护,我们为雪茄盒采用特定的密封包装,得以维持其保存所必需的最佳湿度。

我们提供在您的订单中加入 Boveda 湿度包的选项,每件产品额外收取 2 €。此选项可在下单过程中选择,能更好地控制湿度,从而有助于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您产品的最佳品质。

7.5 | 包裹退回

如果包裹因地址无法找到、拒付进口税费或其他类似原因被退回我们的仓库,该包裹将退回至订单的寄件公司。请注意,每笔订单必须至少重新寄送一次。

对已退回的包裹进行重新发货,将收取以下费用:

  • 退货费用:由承运商退回包裹收取 30 €。
  • 重新包装费:20 €,用于检查并重新准备包裹以供发货。
  • 变更目的地:任何目的地国家的变更都可能产生额外的增值税费用,按目的地国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

包裹的重新寄送可在收到包裹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若超过此期限,或在我们通过现有方式(电子邮件、电话、WeChat、WhatsApp 等)至少三次尝试联系后客户仍未回复,我们将自动把货物重新纳入库存,并不予退款。

7.6 | 退款

退回包裹的退款以发货企业场所收到该包裹为前提。收到后,物流团队将对包裹进行严格检查,以核实产品状况。届时将通过电子邮件和/或电话联系客户,告知包裹已接收并完成检验。

客户须承担与退回包裹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和重新包装费,以及任何损坏或缺失产品的费用。这些费用将在计算退款时予以计入。

因买方原因导致包裹无法送达的,仅从应退金额中扣除 第 7.5 条 所列的退回费与重新包装费,不收取任何取消费。若送达失败可归责于我方或承运人,则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其中包含首程运费。退款将尽可能采用与最初购买时相同的付款方式完成。

在包裹经检验且扣除所有费用后,净额将退还给客户。客户将通过电子邮件被告知退款金额及所适用的扣减。退款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通常为 5 至 10 个工作日内。

 

8. 退货与申诉

8.1 | 一般条款

本店所售产品适用《西班牙消费者与用户权益保护总法》(2007 年第 1/2007 号王室立法法令,TRLGDCU)第 114 条及以下各条规定的法定符合性保证。对于自商品交付之日起 三(3)年 内显现的任何不符合情形,卖方均应承担责任。

我们建议您在发现问题后尽快告知,以便我们迅速处理。但延迟通知并不导致买方丧失该项权利:本店不设「2 个工作日」的失权期限,在三年法定期间内提出的任何通知均属有效。

寄回商品前请先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以便我们出具退货授权;凡由我方承担费用的退货,我们会提供预付运费的面单。

在下列情形中,退货费用由我方承担:

  • 订单不完整:客户收到的订单中缺少最初订单所指定的某些商品。
  • 产品错误:所交付的产品并非所订购的产品。
  • 不符合约定:产品与其描述不符,或不适于同类商品通常的用途。
  • 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坏。

在上述情形下,我们承担退回及重新寄送包裹的全部费用,不向客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在法定符合性保证与 第 9.4 条 撤回权的范围之外,出于完整性、卫生和安全方面的考虑,以下商品无法退回:

  • 定制产品:按客户要求制作或明显个性化的商品,例如定制雪茄组合、刻字商品(TRLGDCU 第 103.c 条)。
  • 密封商品于交付后被拆封,且因健康或卫生原因不宜退回者(TRLGDCU 第 103.e 条)。三项条件须同时具备。仍处于密封完好状态的整盒雪茄不属于该例外,可以退回。

8.2 | 退回流程

为使您的退货请求获得受理,请严格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拍摄内部产品的照片,以及每件产品各个角度的照片,期间不得撕除保护膜或任何外部包装。产品必须保持收到时的原始状态。
  2. 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服务部门提交所有照片及所遇问题的清晰描述。客户须确保注明其订单编号,并使用下单时所用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邮件。
  3. 若退货申请获得批准,客户须将产品退回至卖方指定的地址,使用带追踪的配送服务,并在寄出后将追踪信息告知卖方。凡退货事由为不符合约定、漏发或错发、运输途中损坏的,退货运费与运输风险均由我方承担,我们会提供预付运费的面单。若退货系因行使 第 9.4 条 的撤回权,则退回商品的直接费用由买方承担。

8.3 | 投诉

如需就收到的包裹提出索赔,请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并提供订单编号及问题说明。

包裹外观及收货时产品状态的照片——若您恰好录有开箱视频,也可一并提供——有助于我们评估并更快处理索赔。此类材料属于建议提供,而非受理前提。我们不会因您未录制开箱视频而拒绝索赔,也不对录像的格式、时长或连续性作任何要求。我们将结合您能够合理提供的材料以及承运人的追踪与签收记录,对每一宗索赔逐一评估。

若您方便记录收货过程,以下材料最为有用:

  1. 包裹各个面的外观,显示封条与外包装的状态。
  2. 随包裹附带的运输文件。
  3. 在触碰产品之前的包裹内部,使其原始摆放状态清晰可见。
  4. 收货时每件产品的状态,包括真伪封条,在任何封条被拆开之前。

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将研究您的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答复,通常为收到您所能提供的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

9. 保证与责任

9.1 | 产品保证

本公司承诺提供高端品质的产品。每一盒古巴雪茄均配备以下要素:

  • 「Republica de Cuba」保证封条:此绿色封条见于所有古巴雪茄的包装上。它带有唯一的序列号以及可见和不可见的安全防伪码。
  • 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Habanos D.O.P.):每个盒子上贴有的不干胶标签证明雪茄的真伪与产地。盒内附有一份原产地证明书。
  • 盒底标记:正品古巴雪茄盒上印有「Habanos S.A」、「Hecho en Cuba」(古巴制造)、「Totalmente a mano」(纯手工制作)字样,以及工厂代码和装盒日期。这些字样以雕刻或压印方式印于盒底。

9.2 | 符合性保证

卖方保证所有产品均按最高标准检验和包装,且无缺陷。产品送达时,我们建议客户尽快检查,并在发现明显瑕疵或缺件时尽早告知,如有照片请一并提供。

及时告知有助于我们迅速处理,但这并非法定保证的成立条件。依 TRLGDCU 第 120 条,卖方对自交付起 三(3)年 内显现的不符合情形负责;依第 121 条,在最初 两(2)年 内显现的不符合,除有相反证据外,推定在交付时即已存在。

9.3 | 责任限制

因发货后储存或保存不当而导致的缺陷或损坏,例如暴露于热源或不适当的湿度条件之下,不在我们的保修范围之内。

若产品在西班牙境外转售,或买方未遵守目的地国家的当地法律法规,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买方有责任确保所订购产品在其所在国家的进口和使用是被允许的。

9.4 | 撤回权

若您为消费者,依《西班牙消费者与用户权益保护总法》(2007 年第 1/2007 号王室立法法令,TRLGDCU)第 102 条及以下各条,您享有自购买之日起 14 个自然日 内无需说明理由、亦不承担任何罚则的撤回权。

撤回期间自您本人或您指定的、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商品之日起算,届满 14 个自然日。订单分多个包裹交付的,自收到最后一件商品之日起算。

行使该权利时,只需在期间届满前以明确的意思表示通知我们即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admin@habanoalma.com,或通过 我们的联系表单 留言,并注明订单编号。您可以使用 TRLGDCU 附件 B 所载的撤回权范本表格,但并非必须。只要通知在期限届满前发出即为有效。

我们将退还收到的全部款项,其中包含首程运费(您选择了非本店所提供的最便宜标准配送方式而额外产生的费用除外),并不迟延地办理,无论如何将在获知您的决定之日起 14 个自然日内完成。在收到退回商品或您提供已寄回凭证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暂缓退款。退款采用您在原交易中使用的同一支付方式,且不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您须不迟延地寄回商品,无论如何应在发出撤回通知之日起 14 个自然日内寄出。退回商品的直接费用由您承担。仅当您对商品的处置超出确认其性质、特征与功能所必需的范围而导致商品价值减损时,您才需就该减损承担责任。

法定例外。撤回权不适用于 TRLGDCU 第 103 条列举的合同。烟草制品本身并不在排除之列。就本店经营范围而言,实际可能援引的仅有两项:

  • 按消费者要求制作或明显个性化的商品(第 103.c 条)——例如定制雪茄组合或刻字商品;
  • 因健康或卫生原因不宜退回、且于交付后被拆封的密封商品(第 103.e 条)。三项条件须同时具备:商品原为密封、封条于交付后被拆开、且因健康或卫生原因不宜退回。仍处于密封完好状态的整盒雪茄不属于该例外,可以退回。

凡要求消费者放弃撤回权、或因行使撤回权而对其课以罚则的条款,依 TRLGDCU 第 102.2 条自始无效。

10. 个人数据保护政策

10.1 | 个人数据的收集

本企业承诺仅收集为提供其服务所严格必需的数据。所收集的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及付款信息。这些数据在您进行购买、订阅我们的新闻通讯或参与我们的促销活动时收集。

10.2 | 个人数据的使用

所收集的个人数据将用于以下目的:

  • 处理和管理您的订单。
  • 就您的订单或其他请求与您进行沟通。
  • 改进我们的服务与优惠。
  • 仅在您已同意的情况下,发送商业及促销信息。

10.3 | 数据的存储与安全

我们将个人数据存储在安全系统中,仅有限数量的授权人员方可访问。我们采取一切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保护您的数据免遭丢失、盗窃、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复制、使用或篡改。

10.4 | 与第三方共享数据

本公司仅在以下情形中与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 为完成所请求的服务而提供的服务提供商和商业合作伙伴(例如,负责配送订单的物流公司)。
  • 如法律要求,例如,应司法机关的要求。

10.5 | 用户权利

根据西班牙法律,您就您的个人数据享有以下权利:

  • 访问权:您可以随时要求了解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哪些个人数据。
  • 更正权:您有权要求更正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数据。
  • 删除权:在某些条件下,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 限制处理权:您可以要求限制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
  • 反对权:您可以反对将您的数据用于直接营销的目的。

10.6 | 数据的保留

个人数据将在实现其收集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予以保留,或为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而保留。

10.7 | 数据保护政策的修改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本数据保护政策的权利。修改内容自在我们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

如对我们的数据保护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顾虑,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 我们的联系表单.

 

11. 知识产权

本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徽标、图像、视频片段、数字下载、数据汇编及软件,均为 CLEAR MIST S.L.UNIPERSONAL 或其内容供应商的财产,并受国家及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买方获准将本网站内容用于个人及非商业目的。未经 CLEAR MIST S.L.UNIPERSONAL 事先书面授权,任何其他使用方式,包括对内容的复制、修改、分发、传播、再发布、展示或表演,均属严格禁止。

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诉讼。

 

12. 适用法律与管辖法院

受本《一般条款》规范的合同、《一般条款》以及所有后续订单,均受西班牙法律管辖。

在不影响为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强制性管辖地的前提下,凡因本合同及本《一般条款》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诉讼、争议或主张,均应由 Madrid 的管辖法院裁决。

 

13. 一般销售条款(CGV)的修订

本企业保留随时修改本销售通用条款(CGV)的权利。此类修改一经在我们网站上发布即行生效。买方有责任定期查阅销售通用条款,以便及时了解可能的修改。

 

14. 联系方式与客户服务

门店地址:HABANO & ALMA, Calle de Antonio López, 234, Puerta BJ, 28026 Madrid (España)

门店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10h 至 13h、14h 至 19h,周六 9h30 至 13h00、14h 至 18h30。

门店电话:+34 613 93 90 38

门店电子邮箱: 联系表单

售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h 至 17h

售后服务电话:+34 613 93 90 38

售后服务邮箱: 联系表单

 

年龄限制与烟草警示

本网站销售烟草制品。仅向达到法定吸烟年龄的 成年人销售。 根据西班牙法律(Ley 28/2005),不得向未满 18 岁的人士 销售烟草制品。下单即表示您确认自己 至少年满 18 岁,且所购产品仅供您个人使用。

我们不会在明知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销售或寄送产品。我们可能会在订单发货前 要求提供年龄证明,且烟草制品送达时必须由 成年人签收。无法完成核验的订单将予以取消并退款。

健康警示。 烟草严重危害健康,并且 具有成瘾性。雪茄并非安全产品。不适合未成年人、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亦不适合对 尼古丁敏感或患有心脏或呼吸系统疾病的人士。我们所供应产品的包装上 载有欧盟指令 2014/40/EU 所要求的健康 警示。

许多国家限制或禁止烟草制品的跨境远程销售。 买方有责任确认在收货地址接收 此类商品是否合法。如订单无法合法 履行,我们将取消订单并予以退款。